專注有機肥加工設備、有機肥料生產設備、有機肥制作設備廠家
提供養殖戶畜禽糞便資源化利用有機肥設備定制化解決方案
18595868333

作者:Adtongda時間:25/08/13 電話:18595868333
在保定市,有機肥制造廠的土地性質需以工業用地為主,特定條件下可按農業生產配套設施用地管理,具體需結合生產規模、環保要求及地方政策綜合判斷。以下為詳細分析:
一、工業用地是常規選擇
生產特性決定:有機肥制造廠涉及大規模工業化生產,需建設生產設施,且可能產生噪音、粉塵和廢水等污染物,需采取環保措施處理。因此,其土地用途一般被劃分為工業用地,符合工業用地規劃和標準,可確保生產活動不對周邊環境造成不良影響。
政策法規依據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及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相關政策,土地分為農用地、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。設施農業用地包括直接用于作物種植、畜禽水產養殖的生產設施用地,以及與農業生產直接關聯的附屬或配套設施用地。然而,有機肥制造廠作為配套設施的情況,需滿足特定條件,如生產規模較小、采用環保生產方式等,且需符合當地法律法規的要求。
保定市工業用地供應情況:保定市主城區2025年工業用地多用于醫療器械、未來產業、人工智能等項目,主要安排在經濟開發區。這表明,有機肥制造廠若選擇工業用地,可優先考慮經濟開發區等工業用地集中區域。
二、特定條件下可按農業生產配套設施用地管理
政策依據:根據自然資源部、農業農村部發布的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政策,有機肥料生產設施屬于可建在一般耕地上的19類設施之一。但需滿足以下條件: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;符合設施農業用地管理要求,需辦理縣級備案手續,確保用地合法合規。
適用條件:如果有機肥制造廠是作為農業生產的配套設施來建設和運營的,且符合當地法律法規的要求,那么其用地性質可以被視為農業生產性質。例如,直接用于經營性養殖的畜禽舍、種植大棚等農業用地,以及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相關附屬設施用地,如未將地面硬化的農產品加工、臨時交易用地等。
生產規模和方式的影響:如果有機肥制造廠生產規模較小,且采用較為環保、低污染的生產方式,可能更傾向于被認定為農業生產配套設施用地;反之,若生產規模較大,生產方式更傾向于工業化,且需要滿足更高的環保要求,則更傾向于被認定為工業用地。
三、環保要求與用地性質判斷
環保要求:有機肥制造廠的建設需要進行環境影響評價,并辦理環評審批手續。環保要求的高低也會影響用地性質的判斷。例如,若項目可能產生較大環境污染,則更傾向于被認定為工業用地,需滿足更高的環保標準。
選址要求:有機肥制造廠選址需滿足環保要求,如土地必須是建設用地、當地允許開辦有機肥廠、3公里范圍內不允許出現河流、水庫、國家重點工程等。這些要求有助于減少生產活動對周邊環境的影響,確保用地合法合規。